非机动车相撞一方受伤该怎么赔偿?
我骑电动车和另一辆电动车撞了,对方受伤了。我不太清楚这种非机动车相撞,一方受伤的情况下该怎么赔偿,是我要负全部责任吗,赔偿的标准和范围是怎样的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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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机动车相撞导致一方受伤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要明确的是事故责任划分,这是确定赔偿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事故是一方的过错导致的,那么过错方就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要是双方都有过错,就根据双方过错大小按比例分担。 接下来说说赔偿的范围。一般来说,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是指受伤方为治疗伤病而支付的费用,凭医院的收费凭证来确定。误工费是因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是指请人照顾受伤者所花费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是受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伤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协商是双方直接沟通,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调解可以找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帮助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而民事诉讼则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来判决赔偿的金额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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