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长期合同辞职有赔偿吗?
我和公司签了长期合同,现在因为个人发展想辞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公司的赔偿啊?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签了长期合同后主动辞职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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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长期合同后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了解一下经济补偿这个概念。经济补偿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金钱补偿,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结束后的生活过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依据这条规定主动辞职,也就是正常的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离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这是劳动者主动做出的离职选择,且给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准备时间。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过错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些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已签长期合同的劳动者辞职,一般主动正常辞职没有赔偿,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情形而被迫辞职,那么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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