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轻伤二级该怎么赔偿?


在车祸导致轻伤二级的情况下,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赔偿项目。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就是您因治疗伤病在医院花费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误工费呢,是指您因为受伤没办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就是请人照顾您所支出的费用。交通费是您就医或者转院等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是如果您到外地就医,住宿产生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营养费是为了帮助您恢复身体,医生建议额外补充营养所需要的费用。 其次是赔偿标准。关于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误工费根据您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您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您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您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您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交通费根据您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您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有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