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造成轻微伤要求赔偿多少钱?


当被打造成轻微伤要求赔偿时,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赔偿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你因受伤到医院进行治疗所花费的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所以,你需要保留好医院的各类收费凭证,按照实际支出的费用要求对方赔偿。 其次是误工费,如果你因为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那么对方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计算误工费通常是根据你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如果你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你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再者是护理费,要是你在受伤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另外还有交通费,这是指你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除此之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也应给予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如果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