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不签合同有赔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赔偿,能得到多少赔偿呢?心里没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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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职场生活中,劳动者与公司不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大家普遍关心是否能获得赔偿。下面我们就从法律角度详细分析这个问题。首先,这里的不签合同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是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简单来说,就是从你入职满一个月后的次月开始,一直到公司和你签订合同为止,这期间公司要给你双倍工资。举个例子,假如你每月工资是5000元,公司在你入职3个月后才和你签合同,那么从第2个月开始到第3个月,公司除了正常发你这两个月每月5000元工资外,还要额外再支付你每月5000元,也就是一共要多给你10000元。另一种情况是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从你入职满一年的当日起,就相当于你和公司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没有了双倍工资的赔偿。不过,虽然没有双倍工资赔偿,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是有一定保障的,它不像固定期限合同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只要你没有重大过错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总之,劳动者遇到公司不签合同的情况,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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