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期间发现怀孕该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正在处理赔偿的事儿呢,结果又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就想知道,这种工伤期间怀孕的情况,赔偿方面跟普通工伤是不是不一样啊?具体该怎么算赔偿呢?心里没底,希望懂的人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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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怀孕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期间发现怀孕,赔偿问题需要结合工伤赔偿和孕期女职工权益保护两方面来综合考虑。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是工伤赔偿部分。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来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被评定为伤残等级,还可以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次是孕期女职工权益保护方面。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当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发现怀孕时,用人单位不能以怀孕为由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并且要保障其在孕期的合法权益。如果工伤职工因怀孕导致劳动能力进一步受限,影响其后续的工作和生活,在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时,可以将怀孕这一因素考虑进去,重新确定伤残等级和相应的赔偿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侵害了工伤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工伤期间怀孕的赔偿问题时,建议女职工及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赔偿,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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