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创业开店该怎么补偿?


在拆迁创业开店的情况下,补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补偿的项目。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类。首先是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对被拆迁的店铺本身价值的赔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会有专业的评估机构来确定店铺的价值并给予相应补偿。 其次是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为拆迁导致店铺需要搬迁,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比如搬运设备、货物等的费用。同时,在寻找新的经营场所期间,可能需要临时安置,这也会有相应的费用。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再者是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是由于拆迁使得店铺无法正常经营,从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般会考虑店铺的经营效益、员工工资等因素来确定补偿金额。 关于补偿的标准,各地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情况等制定具体的标准。通常来说,会参考市场价格和相关政策规定。如果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与拆迁部门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争取合理补偿时,被拆迁人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店铺的经营流水、租赁合同、装修费用票据等,这些都有助于证明自己的损失,从而争取到更合理的补偿。另外,要积极与拆迁部门沟通,了解补偿的具体方案和流程。如果对评估结果有疑问,也可以要求评估机构进行解释和说明。总之,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