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者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交通事故死者的赔偿金额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的补偿。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与死者的年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有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某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元,死者40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年 = 100万元。 其次是丧葬费,它是用于安葬死者的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比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6000×6 = 36000元。 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扶养的人,那么需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另外,还可能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补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此外,如果死者在事故发生后经过了抢救治疗,还会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也需要由责任人进行赔偿。总之,交通事故死者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