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被辞退该怎么补偿?
我在公司上班好几个月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突然就被辞退,心里很没底。我想知道这种没签合同就被辞退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么给我补偿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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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被辞退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获得相应补偿。首先来了解一下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从你入职开始超过一个月了,公司还没和你签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公司就得给你双倍工资。举个例子,你月工资是5000元,第二个月开始公司除了正常给你发5000元工资,还得额外再给你5000元作为未签合同的补偿。 接着说说被辞退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8个月,公司要辞退你,就需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意味着公司得给你双倍的经济补偿。 所以,当你遇到未签合同就被辞退的情况时,可以先和公司友好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补偿。要是协商不成,你可以收集好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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