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克扣工资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几个月公司总是无故克扣我的工资。我实在忍不下去了,想辞职。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因为被克扣工资而辞职的情况,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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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克扣工资后选择辞职,劳动者通常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下面来为您详细解释。首先,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克扣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这里所说的工资一般是指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比如,劳动合同里约定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而单位无故只发了4000元,这少发的1000元就属于克扣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如果您因为单位克扣工资而辞职,并且您在单位工作了2年3个月,单位就需要支付给您2.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所以,被克扣工资后辞职,劳动者不仅可以追回应得的工资,还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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