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院子空地建房怎么补偿?
我家院子有块空地,之前在上面建了房。现在面临拆迁,不知道这部分房子会怎么补偿。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担心补偿不合理,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对于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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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对于院子空地建房的补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得明确一个概念,合法建筑和违法建筑在补偿上是有很大区别的。合法建筑就是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符合规划和建设要求建造的房屋;而违法建筑则是没有获得合法手续就建造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里的被征收房屋,通常指的是合法建筑。也就是说,如果院子空地上建的房子是合法建筑,那么就应该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一般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该房屋用于经营)等。 然而,如果院子空地上的建房属于违法建筑,情况就不同了。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在拆迁时,对于违法建筑,通常是不予补偿的,但有些地方可能会考虑给予一定的材料回收费用补偿。 所以,判断院子空地建房是否为合法建筑是确定补偿的关键。如果不清楚自己的房子是否合法,可以向当地的规划、建设等部门咨询了解。同时,在面对拆迁补偿问题时,一定要与拆迁方进行充分沟通,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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