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工伤的话会赔偿多少钱?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本以为能认定工伤得到赔偿,结果却被告知不构成工伤。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有赔偿,如果有的话大概会是多少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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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不构成工伤”的含义。工伤,简单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当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不构成工伤时,意味着此次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才会按照该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赔偿。既然不构成工伤,那就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来获得赔偿。不过,这并不代表伤者就一定不能获得赔偿。 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伤害,那么伤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向第三人要求赔偿。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划分来确定。例如,医疗费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为准;误工费则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要是不存在第三人侵权,而是自身原因或者其他非工伤情形导致的伤害,可能就很难获得赔偿了。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一定过错,比如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伤者可以基于过错责任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伤者需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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