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开车时不小心出了事故,当时心里害怕就直接走了。现在很担心后果,想知道在这种交通事故逃逸的情况下,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想了解具体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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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法律规则,损害了受害者的权益。 首先来说赔偿标准。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导致死亡,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是因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被破坏,交管部门难以认定责任,所以先推定逃逸者有过错来承担全部责任,要是逃逸者能拿出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责任才可以减轻。 再看处罚情况。处罚分刑事和行政两方面。刑事上,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行政方面,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管事故后果大小。总之,交通事故逃逸行为不可取,要承担严重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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