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交强险人伤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开车出了点状况,当时没带驾驶证,结果不小心撞伤人了。我之前买了交强险,现在就特别想知道,在这种无证驾驶的情况下,交强险对于人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能赔多少?哪些情况赔哪些不赔?心里特别没底,希望有人能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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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时交强险人伤赔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目的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给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简单说,就是不管谁对谁错,只要出了事,交强险就要在一定额度内给受伤的人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即使是无证驾驶,交强险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是要赔偿的。 不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并且,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无证驾驶等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虽然会先垫付抢救费用,但之后可以向开车的人把这笔钱要回来,而且对于财产损失不赔。 举个例子,如果无证驾驶撞伤人,需要紧急抢救,保险公司会先拿出钱来救伤者,但之后会向无证驾驶者追要这笔垫付的钱。而如果撞坏了对方的车等财产,交强险是不赔的。 所以,总结来说,无证驾驶时交强险对人伤在限额内赔偿,有特殊情况会垫付抢救费用并追偿,财产损失一般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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