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与单位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后能反悔吗


工伤职工与单位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得反悔的。这是因为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职工是可以反悔的。首先,如果当事人是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协议,是可以反悔的。重大误解就是对协议里的关键内容,像赔偿项目、赔偿金额等理解错了,这时候协议并非职工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能反悔。比如,职工以为赔偿款包含了所有的工伤待遇,但实际上并没有,这就属于重大误解。 其次,要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签订协议,也能反悔。欺诈就是故意欺骗对方,让对方做出错误决定。例如单位故意隐瞒一些应该赔偿的项目,骗职工签协议,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反悔。 还有,如果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同样能反悔。 另外,要是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逼对方签订协议,职工也有权反悔。胁迫就是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职工签协议。 最后,要是协议显失公平,职工也可以反悔。显失公平就是协议的内容对职工特别不利,明显不公平。比如赔偿金额远远低于法定标准。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也提到,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职工发现自己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存在上述情形,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相关概念:(重大误解:对协议关键内容理解错误。欺诈:故意欺骗对方使其做出错误决定。胁迫: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对方。显失公平:协议内容对一方特别不利,明显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