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伤亡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开车时和别人撞车了,我害怕就直接走了,后来想想挺后悔的,对方没有伤亡。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具体得赔偿哪些方面啊?是只赔车损吗,还有没有其他要赔的?想了解下赔偿范围具体都包括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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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即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部分。虽然没有伤亡,但如果事故导致对方因处理事故产生了一些必要费用,比如去医院检查身体产生的医疗费,即使没有受伤,检查身体也是合理必要的支出;还有因事故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误工费,比如因为要处理交通事故、配合调查等而请假导致工资减少。如果伤者需要他人照顾,还可能涉及护理费;如果处理事故过程中产生了住宿费用,比如外地人员因事故需要在当地停留产生的住宿费等,也在赔偿范围内。 其次是财产损失赔偿。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方面,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像车辆刮擦需要喷漆维修、路灯被撞坏需要修理等。因局部损失导致车辆等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物品,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比如被撞坏的无法修复的自行车等。间接损失方面,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另外还有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如果事故给对方造成了精神上的严重困扰等,可能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相关概念: 直接损失:就是事故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坏、减少等损失,像车辆被撞坏、物品被损毁等。 间接损失:是指因为事故导致的一些后续的、关联的损失,比如营运车辆因事故维修期间不能运营产生的停运损失。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受害人精神上受到伤害的一种经济补偿,用于弥补精神痛苦等无形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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