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撞了之后该遵循怎样的处理流程?


人被撞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是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所以,被撞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尽量保持冷静,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大致情况等信息。若有受伤情况,要及时拨打救援电话等待急救人员。 接着是交警勘查与责任认定。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进行勘查,包括测量现场痕迹、拍摄照片等,以此确定事故的责任归属。被撞者应积极配合交警工作,如实陈述事故经过。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然后是医疗救治与证据保留。医疗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会对被撞者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和初步救治。伤势严重的话,要立即送往附近医院进行全面诊断和治疗。在就医过程中,被撞者要保留好所有医疗单据,如病历、发票等,这些都是后续理赔的重要依据。 再就是保险理赔环节。被撞者或其家属应及时联系车辆保险公司,告知事故情况,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认定书、医疗单据等。保险公司会派专人对事故进行定损,评估损失金额,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最后,如果赔偿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治疗结束后,根据伤势恢复情况,被撞者可以要求相关保险公司和肇事者赔偿。若谈判不一致,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赔偿。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用于认定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文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 。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