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喝酒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就好比把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加起来,算六个月的总数,用来支付丧葬方面的花费。例如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丧葬费就是5000×6 = 30000元。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 其次是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比如说,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万元,死者是30岁,那死亡赔偿金就是4万×20 = 80万元;要是死者70岁,那就4万×(20 - (70 - 60)) = 4万×10 = 40万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的。 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若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则计算至18周岁为止;若被抚养人既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则计算年限为20年。同样,对于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长1岁,赔偿年限相应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赔偿年限仅为5年。比如,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还有5年成年,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2万元,那这部分生活费就是2万×5 。 此外,如果赔偿权利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标准来计算。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概念: 丧葬费:用于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产生的费用。 死亡赔偿金: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义务人对死者生前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给予的生活费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