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责任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双方都有责任,赔偿标准如下:首先是交强险赔偿,不管谁的责任,只要有交强险,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就要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对方的损失。交强险赔偿不分双方责任比例。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就要看事故双方的具体情况了。要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一般同等责任下,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要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便《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通常仍要承担至少60%的责任。因为考虑到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相对机动车一方是弱势群体。 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些赔偿项目也是在确定双方责任赔偿时需要考虑的范围。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保险: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的保险,常见的有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不同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和额度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