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双方责任该如何进行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当双方都有责任时,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赔偿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进行理赔。 在赔偿的顺序方面:当机动车辆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先由承保机动车辆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其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这是因为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权益。例如,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等。 若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之处,则由承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和比例通常由保险合同具体约定,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可能会有所不同。 倘若仍然存在不足或未曾投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情况,则由侵权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到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赔偿方式也有所不同: 1.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若双方均存在过错,则按照各自过错程度的比例来分担责任。比如,一方承担70%的过错责任,另一方承担30%的过错责任,那么在赔偿时也按照这个比例来分担损失。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驾驶者、行人间发生交通事故:若有证据显示非机动车辆驾驶者、行人均存在过错,则应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度减轻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辆一方并无过错,则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例如,行人闯红灯导致与机动车发生碰撞,行人存在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会根据行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需要考虑各种损失项目。常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方法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