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被打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被人打伤了,去医院检查治疗花了不少钱,身体也受了很多罪。我想知道在《民法典》里,被打伤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能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这些费用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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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中,当有人被打伤时,涉及到的赔偿问题主要遵循侵权责任相关规定。首先要明白几个关键概念,侵权行为就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这里打伤他人就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而赔偿责任就是实施侵权行为的人需要对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下面分别来解释各项赔偿费用: 医疗费,这是最直接的一项费用,指的是被打伤后为了治疗身体损伤而花费的钱,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等。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护理费,如果受伤严重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侵权人也要承担。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为了帮助受害人恢复健康而支付的补充营养的费用。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造成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的器具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不幸造成死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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