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的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这包括诊断费、药品费、住院费等,要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简单说就是你看病实际花了多少合理费用就赔多少,要是异地治疗还得提供转院证明。 误工费方面,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以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要是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通常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有收入的护理人员按收入计算,没有收入的按误工标准乘以护理天数计算,不过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营养费要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详细记录并提供相关凭证来确定赔偿数额。 如果造成受害人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特殊的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要是导致受害人死亡,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另外,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不能提出精神赔偿金请求,但可在刑事判决后单独提起诉讼要求精神赔偿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