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肇事事故伤害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肇事事故,身体受了伤,车辆也有损坏。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交通肇事事故伤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各项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依据,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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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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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事故伤害的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又可细分为以下几类。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交通肇事事故后,为了治疗伤病而支付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根据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解释第九条,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对于造成受害人残疾的情况,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若受害人不幸死亡,赔偿项目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财产损失赔偿方面,通常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对于车辆维修费用,一般以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为准;如果车辆无法修复,达到报废标准,则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总之,交通肇事事故伤害的赔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受害人在索赔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按照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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