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给个人和开给公司有什么区别?
我在消费时,商家问我发票是开给个人还是公司。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开给个人和开给公司对我、对公司分别会有什么影响呢?在税务、报销等方面会不一样吗?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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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给个人和开给公司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发票抬头来看,开给个人时,发票抬头填写个人的姓名;而开给公司时,需要填写公司的全称,并且可能还需要填写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所以公司发票的填写要求更为严格规范。 其次,在用途方面,开给个人的发票,主要是个人用于证明消费行为的发生,比如购买商品后作为退换货的凭证,或者用于个人维权等。但一般情况下,个人发票不能用于公司的报销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而开给公司的发票用途就较为广泛,公司取得的符合规定的发票可以用于报销相关费用,并且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些发票对应的成本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税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最后,从税务风险角度,个人取得发票通常不存在税务风险问题。但公司取得发票时,如果发票不符合规定,比如虚开发票、发票信息错误等,公司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不仅不能在税前扣除相应费用,还可能被处以罚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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