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过年公司不允许员工请假又不给上班怎么办?

过年了,我想请假回家和家人团聚,跟公司提了请假申请,结果公司不允许我请假。可奇怪的是,也不让我上班。这让我很苦恼,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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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了侵害。下面从不同角度为你分析并说明应对办法。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而“春节假期”属于法定节假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如果公司不允许员工请假又不给安排上班,这可能涉及到侵犯员工休息休假权利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等。 若员工在春节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公司既不允许请假,又不安排上班,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了解公司这样做的原因,并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比如按照法律规定安排休假或者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此外,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员工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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