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年假是否合法?


公司没有年假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年假的相关概念。年假,也就是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工资收入的休假权利。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重要福利,目的是让劳动者能够在工作之余得到适当的休息和放松,以更好地投入后续的工作。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同时,第三条明确了年休假的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如果公司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公司却没有安排年假,这种情况通常是不合法的。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若职工存在这些情况,公司不安排年假是合法的。 要是公司没有合理理由却不安排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