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概念是什么,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途径有哪些?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通俗来讲,就是那些只有企业自己知道,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并且企业采取了一定保密手段的信息,像独特的生产工艺、客户名单、营销策略等都可能属于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对于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从内部管理角度来看,企业可以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员工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规定员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同时,企业也可以制定完善的内部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的范围、保密措施、保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例如,限制员工对商业秘密信息的访问权限,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等进行加密存储和管理。 从外部保护角度来看,企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如果发现有他人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此外,企业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