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进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准备哪些材料?
我打算在济南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想了解下具体的备案核准条件和所需材料。不清楚相关规定,担心准备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条件,导致备案无法通过,想知道详细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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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济南市进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准备相应材料,具体如下: **条件**:需在省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材料**: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这是备案的重要表格,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 **营业执照**:作为主体合法经营的凭证,证明单位或个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用于确认主体负责人的身份信息,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明确网站管理责任主体的身份。 - **真实性核验单**:保障备案信息真实准确。 - **当面核验照片**:辅助证明备案信息的真实性。 **办理流程和时限**: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实行网上申请。拟从事相关服务的,应向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也可委托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代为办理。省通信管理局收到齐全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备案编号并公布信息;材料不全则不予备案,并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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