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撤诉是指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申请撤诉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申请撤诉必须是原告或者上诉人主动提出。这里的原告和上诉人是指在诉讼中提起诉讼或者上诉的一方当事人。这意味着撤诉是当事人自主的意愿表达,其他人不能强迫当事人撤诉。例如,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买方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卖方,只有买方自己可以提出撤诉申请,其他无关人员没有这个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申请撤诉就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一种处分方式。 其次,申请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提出。如果法院还没有受理案件,就不存在撤诉的问题;而一旦法院宣告判决,诉讼程序就已经结束,也不能再申请撤诉了。比如,在一个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在法院还没有作出判决之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如果法院已经作出并宣告了判决,原告就不能再申请撤诉了。 再者,申请撤诉必须是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当事人申请撤诉必须是自愿的,而不是受到他人的胁迫、欺诈等。如果当事人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申请撤诉,那么这种撤诉申请是无效的。例如,被告威胁原告,如果不撤诉就会对原告及其家人不利,在这种情况下原告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发现存在胁迫情形,是不会准许撤诉的。 最后,申请撤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撤诉会导致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法院是不会准许撤诉的。比如,在一个涉及环境污染的公益诉讼案件中,原告申请撤诉,但撤诉会导致污染问题得不到解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那么法院就不会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 总之,当事人申请撤诉需要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并且最终是否准许撤诉,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审查,以确保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