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符合受益所有权的条件是什么?
我持有一些公司股票,能拿到股息红利。最近听说股息红利涉及受益所有权,不太清楚满足什么条件才算符合受益所有权。我就想知道判断的条件到底有哪些,这样心里也有个底,免得稀里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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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符合受益所有权,需要先理解受益所有权这个概念。受益所有权通俗来讲,就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简单说,这个人是真正从股息红利里获得利益的,而不是那种只是名义上拿着钱,实际没有控制权的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判断股息红利是否符合受益所有权,有多个方面的考量。首先,从实质来看,如果一个人能够对所得进行自由处置,有独立的使用、分配等权利,那他就可能是受益所有人。比如一家外国企业直接拥有中国企业的股份并获得股息,它对这笔股息可以自主决定用途,用于再投资、分配给股东等,这就符合受益所有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其次,还要考虑一些负面因素。如果存在代理人、导管公司等情况,就可能不符合受益所有权。代理人只是替别人收钱办事,没有对所得的实质控制权;导管公司往往是为了逃避税收等目的设立的,它收取股息红利但不实际拥有和控制这些利益。例如,一家公司只是按照另一家公司的指示收取股息,本身没有对这笔钱的自主支配权,那它就不是受益所有人。 此外,税务机关在判断时还会综合考虑经济实质、公司运营模式、资金流向等多方面因素。比如公司是否有实际的经营活动,是否承担了相应的风险等。如果一个公司只是空壳,没有实际业务,却收取大量股息,就很可能不符合受益所有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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