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可以提哪些条件?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提出什么条件。我和对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都有分歧,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在起诉时能提什么合理合法的要求,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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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时可以提出的条件,涉及到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损害赔偿等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在起诉离婚时,您可以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并说明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情形。 其次是子女抚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您可以在起诉时提出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等条件。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再者是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您可以提出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的要求,并说明财产的具体情况和您认为合理的分割方式。同时,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是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您是无过错方,且对方存在上述情形,您可以在起诉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的条件,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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