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符合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两种情况严重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破坏了婚姻关系的基础。比如,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长期和其他异性共同生活在一起,妻子就可以以此为由起诉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或者家庭成员实施了这些行为,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例如,丈夫经常打骂妻子,造成妻子身体多处受伤,妻子就可以起诉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里的恶习是指那些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并且经过多次劝说、教育仍不改正的不良行为。比如,丈夫沉迷赌博,不仅输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大量债务,严重影响了家庭的正常生活,妻子多次劝说无果,就可以起诉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的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同时,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例如,夫妻因感情问题分开居住,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持续了两年时间,一方就可以起诉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现实生活中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多种多样,法律无法一一列举。比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夫妻生活,另一方可以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起诉离婚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