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为职工的住房需求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当满足特定条件时,职工可以将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这里指的是职工为了自己居住而进行房屋的买卖、建设、翻新或者大规模修理等情况。例如,你购买了一套属于自己居住的房子,就可以凭借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 第二,离休、退休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离休或退休手续后,就可以将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全部取出来。这是因为退休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已经停止,且职工也进入了不再需要通过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的阶段。 第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当职工因为某些原因,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无法再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时,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比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无法继续工作的情况。 第四,出境定居的。如果职工要到国外定居,在国内的住房需求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况下也可以把公积金全部取走。 第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当你使用贷款购买了住房,在偿还贷款本息的过程中,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减轻还款压力。 第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如果房租支出占据了家庭工资收入较大比例,生活负担较重,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此外,有的地方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不同地区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条件和办理流程可能会有一些差异。所以,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建议你先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详细信息,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