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条件是什么

最近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尤其想搞清楚非法持有毒品罪这一块。想知道到底在哪些条件下,一个行为会被认定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呢?希望能有详细且通俗易懂的解释,好让我能真正理解这个罪名的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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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在未依法取得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合法生产、管理、运输及使用资格的情况下,持有任何种类的毒品。其构成条件如下: 首先是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这里的毒品,就是《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哪怕是将假毒品误认为真毒品而收藏保存,只要主观明知是毒品还违反管制非法持有,依然构成此罪。 其次是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持有毒品”意思是没有合法依据持有。像依法生产、使用、研究毒品的人持有毒品是正当行为,不构成犯罪,比如医生因病人病情需要经批准为使用毒品而持有就没问题。但要是没有合法依据而持有,且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就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再者是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就是说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最后是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却故意持有。要是确实不知道自己持有的是毒品,则不构成本罪。而且非法持有毒品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多样,故意的具体内容不限。 总之,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构成条件,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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