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最近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尤其关注非法持有毒品罪这一块。想弄清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是从哪些方面去界定的。自己不是很懂法律专业术语,就想了解得明白些,比如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构成这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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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以及他人的身体健康。国家为了管制毒品,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法》和《精神药品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严格规定了毒品的种植、制造、运输、使用和管理,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因为非法持有的毒品随时可能流入社会,危害他人健康,所以为维护管制秩序和公众健康,要对这种行为惩处。该罪的对象是毒品,像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都在此列。即便将假毒品误认为真毒品而收藏保存,只要主观明知是毒品还故意违反管制规定非法持有,就构成此罪,这在刑法理论上属于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 接着是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这里的“持有毒品”,意思是行为人持有毒品时没有合法依据,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规定或允许的情况。例如依法生产、使用、研究毒品的人,经有权机关批准从事相关职业而持有毒品,像医生因病人病情需要持有毒品,这都是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持有”具体指对毒品事实上的支配,表现形式有占有、携带、藏有或者其他方式,不要求时刻握在手中、放在身上等物理形式,只要能认识到毒品存在并进行管理或支配就行。而且持有不要求有所有权,也不要求直接持有,委托他人保管毒品时,行为人和受托人都算持有。持有是持续行为,但时间长短一般不影响定性,只是量刑情节,时间过短无法体现对毒品的实际支配则不算持有。非法持有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比如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情况。 再看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说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最后是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却故意持有。要是确实不知道自己持有的是毒品,就不构成本罪。非法持有毒品的动机和目的多种多样,不影响故意的认定。当司法机关当场查获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行为人既不说明持有目的、来源,又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犯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或窝藏毒品的行为时,就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但如果能查明行为人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目的,则构成相应犯罪。《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对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有明确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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