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中止履行有哪些条件?


劳动关系的中止履行是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特定的原因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的一种状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关系中止履行的条件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双方协商一致是常见的条件之一。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中止履行劳动关系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以中止。这种情况充分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之间可以依法协商变更合同的履行状态。劳动合同本质上也是一种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的履行作出暂时中止的约定。比如,劳动者有个人发展需求想暂停工作一段时间,和单位协商后,单位也同意,双方就可以中止劳动关系。 其次,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也会导致劳动关系中止。当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时,劳动者无法正常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无法对其进行管理和指挥。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例如,劳动者因涉嫌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在这段时间内,劳动关系就处于中止状态。 此外,不可抗力也可能导致劳动关系中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情况发生时,导致用人单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劳动者也无法正常提供劳动,此时劳动关系可以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劳动关系中,不可抗力同样会影响合同的履行,从而导致劳动关系的中止。比如发生地震、洪水等灾害,企业厂房被损坏无法正常开工,劳动者也因交通等问题无法到岗,劳动关系就会暂时中止。 总之,劳动关系的中止履行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了解这些条件,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