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读大学的费用该如何处理?
我和前妻离婚多年,孩子抚养权归她。现在孩子要读大学了,费用挺高的。我和前妻在孩子读大学费用承担上产生了分歧,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这费用到底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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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中,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通常是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或者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时截止。这里的“能够独立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也就是说,对于已经成年且接受大学教育的子女,父母在法律上并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包括大学费用的强制义务。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就完全不用管孩子读大学的费用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于孩子上大学费用的约定,那么就应该按照协议来执行。例如,双方约定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学费和生活费等,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具有效力的,双方都需要遵守。 要是没有相关约定,而孩子又确实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来支付大学费用,父母可以基于亲情和道义进行协商分担。如果协商不成,孩子也可以尝试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来解决费用问题。总之,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父母支付成年子女读大学的费用,但从亲情和实际情况出发,父母和子女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共同解决费用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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