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在看守所等场所被关押,而是在保证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能够在外等候审判。 对于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条件,其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基本一致,但也会考虑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附加刑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可能会被判处这些刑罚,就有可能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未成年人,如果司法机关认为其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比如不会再实施犯罪、不会干扰证人作证、不会毁灭证据等,也可以取保候审。 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存在严重疾病,无法正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也可能适用取保候审。 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就是说,如果对未成年人的关押时间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限,但案件还没有审理完毕,就可以取保候审。 此外,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司法实践中在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时,会更注重其家庭监护情况、成长环境等因素。如果家庭能够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教育,保证其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那么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也会相对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