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判决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不想经历多次诉讼,想了解下法律上一次性判决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这样我也能看看自己的情况符不符合,免得浪费时间和精力。
展开


一次性判决离婚,指的是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时就作出离婚的判决。一般来说,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两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对另一方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所以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也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赌博、吸毒等恶习不仅会影响家庭的经济状况,还会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如果一方有这些恶习,并且屡教不改,另一方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的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并且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判断。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