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口头遗嘱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家里老人在紧急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当时有两个见证人在场。现在老人情况稳定了,但还没重新立遗嘱。我想知道,之前的口头遗嘱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是有效的,毕竟这关系到之后的财产分配问题,心里一直很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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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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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这种遗嘱方式比较特殊,因为它不像书面遗嘱那样有明确的文字记录,所以法律对它的生效条件有严格规定。 首先,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这里的“危急情况”通常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遇到其他紧急情况,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故等,导致遗嘱人无法以其他形式订立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其次,订立口头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能作为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样不能作为见证人。这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遗嘱被篡改或者被不当影响的情况。 另外,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比如老人在危急情况过去后,身体状况允许重新订立书面遗嘱或者以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那么之前的口头遗嘱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书面遗嘱或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更加稳定和可靠,能更好地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是比较谨慎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危急情况是否真实存在、见证人是否具备见证资格等因素。如果要证明口头遗嘱的效力,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见证人的证言等。 总之,口头遗嘱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订立遗嘱时,尽量选择书面遗嘱等更稳定的形式,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遇到涉及遗嘱效力等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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