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重婚会怎样?


在法律上,“不知情情况下重婚”涉及到重婚罪的认定以及相关法律后果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重婚”和“重婚罪”的概念。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包括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而重婚罪则是一种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不知情的一方来说,如果确实不知道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一般不构成重婚罪。因为重婚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也就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不知情就意味着缺乏这种故意,不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在法律上,不知情的一方通常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这种重婚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重婚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看,这段重婚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在财产处理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通常就是不知情的一方。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虽然婚姻关系无效,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无效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对于明知自己有配偶还与他人结婚的一方,其行为构成重婚罪,会受到刑事处罚。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在民事方面,作为过错方,在分割财产等问题上会受到不利的判决。 总之,不知情情况下的重婚,不知情一方虽不构成犯罪,但婚姻关系无效,会涉及财产、子女抚养等民事问题的处理;而故意重婚的一方则要承担刑事和民事的双重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