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但未实际经营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因为一些原因,有过虚开发票的行为,但实际上并没有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虚开发票但未实际经营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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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但未实际经营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也是明确禁止的,并且会面临较为严重的法律后果。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虚开发票的概念。虚开发票指的是在没有真实交易发生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虽然有交易,但开具发票的金额、数量等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这就好比明明没卖东西,却开了卖东西的发票,或者卖了100元的东西,发票上却写卖了1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对于违反该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虚开发票的行为达到一定标准,还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使没有实际经营,只要实施了虚开发票的行为,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虚开发票但未实际经营并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一旦被发现,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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