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给一半后面不给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一直给孩子抚养费,但只给了一半,现在我经济上有点困难,后面不想给了,想知道这样做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对我会有什么影响,会不会涉及到法律责任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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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当父母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抚养费只给了一半,后面完全不给,可能会面临以下几种情况。在民事方面,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确定的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抚养费,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此外,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如果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却拒不支付,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所以,即使经济上有困难,也应该积极与对方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而不是直接停止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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