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我和另一半正在考虑离婚,孩子抚养权大概率会归对方。我最近经济状况不太好,所以想问问,离婚后能不能不给抚养费啊?主要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特殊情况可以不用给或者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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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不给抚养费的,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首先要明确,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没有其他特别约定或法院特别裁判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另外,如果双方经过协商,约定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并且这种约定不会损害子女利益,那么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但要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该约定的 。 例如,小王和小李离婚,约定孩子由小李抚养,小王每月支付抚养费。但后来小王生意失败,完全没有收入,连自己生活都成问题,这种特殊情况下,小王可以和小李协商,或者向法院申请,看能否暂停或减少抚养费支付。但这并不代表小王可以永远不给抚养费,等其经济状况好转,还是可能要继续支付。总之,法律在保障子女权益的同时,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实际情况来判定抚养费问题。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直接抚养方:指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直接照顾子女日常生活的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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