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法院传票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是作为被告。但我不太想出庭,想知道如果我不去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呢?心里有点慌,也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当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经传唤拒不到庭,这种行为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后果。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法院传票”的概念。法院传票是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意味着法院已经启动了相关的法律程序,当事人有义务按照传票的要求行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缺席判决就是在被告没有参与庭审过程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这对于被告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被告失去了在法庭上进行陈述、辩论、举证、质证等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法院只能依据原告一方提供的证据来认定事实,作出的判决很可能对被告不利,被告可能需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等。
此外,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还可以采取拘传措施。这里的“必须到庭的被告”,通常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拘传是一种强制措施,就是法院可以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这不仅会让被告失去人身自由,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