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半路夫妻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

我和现在的配偶是半路夫妻,现在打算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犯了难。我们结婚后有一些共同财产,也各自有婚前财产,不清楚法律上对于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分配方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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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离婚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半路夫妻,也就是再婚夫妻,在离婚时财产分配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等特定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这些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会将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给夫妻双方。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另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适当多分,法院也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仍然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比如,一方在再婚前购买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半路夫妻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分配问题。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比如,夫妻双方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双方的工资收入就不需要进行共同分割。总之,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要综合考虑财产的性质、来源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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