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超期申请工伤认定会有什么后果?
我在单位受了伤,单位一直拖着没给我申请工伤认定,现在好像已经超过申请期限了。我想知道单位超期申请工伤认定会有啥后果啊?对我个人权益会不会有影响?我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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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也就是说,单位超期申请工伤认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都要由该单位承担。这对于单位来说,意味着要自行承担原本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增加了单位的经济负担。 而对于职工个人而言,虽然单位超期申请并不影响职工个人在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但在单位超期的这段时间内,如果产生了相关费用,职工可能需要先自行垫付,后续再向单位主张。不过只要最终被认定为工伤,职工依然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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