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不给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归她抚养,当时协议我每月给抚养费。但最近我经济上有点困难,已经好几个月没给抚养费了。我想知道,如果一直不给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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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会带来多方面的后果。首先从民事层面来看,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其次,在刑事层面,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关于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不给抚养费还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可能影响到孩子的生活质量、教育和身心健康等方面。而且这种行为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和道德伦理,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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