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商品会有什么后果?


在我国,销售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商品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后果。 首先,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消费者购买了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商品,并因此受到了财产损害,比如因商品变质导致的其他物品损坏等,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其次,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如果销售的是食品类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标签有严格要求。该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最后,即使销售的商品不是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也规定了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要有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等内容。若违反此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总之,销售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商品会面临多种法律后果,商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商品标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