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不结算所有工资且不签订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我从公司离职了,公司既没给我结算所有工资,而且在职时也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公司这种行为会面临什么后果,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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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离职时,公司不结算所有工资,并且不签订劳动合同,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下面我们分开来看这两种行为的后果。 首先,关于离职时不结算所有工资的问题。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公司在员工离职时不结算所有工资,就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如果公司逾期不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次,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公司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员工来说,如果遇到离职时公司不结算所有工资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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